湛江-巴哈马投资备案办理加急
湛江-巴哈马投资备案办理加急
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注销登记
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令2009年第6号)。
3.《国jia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
4.《国jia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
5.其他相关法规。
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及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
2.原《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境外投资需要考量的税收因素
子公司 ▎一旦设立要高度关注特殊事项
子公司(或项目公司),一般是以注册资本为限,在东道国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经营范围通常包括项目货物进出口,当地货物销售和服务提供,以及项目施工等。其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一般先由相关方在支付款项时代扣代缴,每月或每季度自行申报,年终根据外账(依据东道国会计和税务规定建立的账套)审计报告的利润额,计算出调整财税差异后的应纳税所得额,由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年终汇算清缴的审核,多退少补。
实务中,大多数子公司都能重视东道国的税务遵从要求。但对一些较为特殊的税务事项,子公司应予以高度关注,了解并防范其中潜藏的税务风险。
而敏感国jia/地区又需分为四类讨论:
1、与我国未建交的国jia和地区需发改委、商务部标准一致
2、发生战乱/内乱的国jia和地区适用发改委标准,但同时需要向商务部申报
3、根据国际条约协定,需要限制对其投资的国jia和地区适用于发改委标准
联合国裁制的国jia和地区是用于商务部标准,但同时需要向发改委申报。
企业申请需准备的材料包括发改委和商委所需的两部分材料,其中包括核准或备案申报文件、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等视情况共约十四份左右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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